庐江对客运出租乱收费动“真格”
发布时间:2013/2/19 来源:环湖晨刊 点击次数:2665
“2月2日,一辆从庐江到泥河的客运班车多收了1元钱,执法人员立即对此作了处罚,并公开曝光。”昨日,庐江县物价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庐江物价局对春运乱收费现象,无论金额大小,一律严厉查处。 转载来自:庐江公交网|www.ljbus.cn 转载来自:庐江公交网|www.ljbus.cn 昨日上午,庐江县物价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分别到街头、车站跟车进行暗访。记者获悉,连日来,该县物价局对城南、城东、西门停车场班线及公交、出租车运价进行检查,并根据乘客举报,对1月31日皖Q88242出租车不打表收费行为进行查处,罚款200元;对2月2日,一辆从庐江到泥河的客运班车多收乘客1元钱事件,也及时进行罚款处理,并在媒体公开曝光,有力地遏制春运乱收费现象。 转载来自:庐江公交网|www.ljbus.cn 转载来自:庐江公交网|www.ljbus.cn 据该负责人介绍,为规范“春运”价格秩序,该县物价部门与县交通、县交警,建立“春运”价格联合监管机制,加大查处力度。采取进站点、沿班线上车检查等方式,现场查处乱涨价行为,对客运乱涨价现象根据情节程度,依部门职能分别实施罚款、停运等处理。同时,利用网络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并制定了严厉的打击措施。 转载来自:庐江公交网|www.ljbus.cn 转载来自:庐江公交网|www.ljbus.cn 对出租车经营者乱涨价行为,将给予500元处罚。同时,责令其出租车驾驶员带车学习7天。第二次因乱涨价被查的出租车,除按上限罚款外,责令驾驶员带车学习7-10天。由于出租车公司管理混乱,检查发现公司所属3台以上车辆违法违规的,对出租车公司处以1000—10000元罚款,并将不良信誉记录存档。 转载来自:庐江公交网|www.ljbus.cn 转载来自:庐江公交网|www.ljbus.cn 要求长途客运班线经营者,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所经营的各条运输线路起讫停靠站点、班次、发车时间、票价等,以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否则,将按照交通运输部令规定每台次处以3000元罚款。 转载来自:庐江公交网|www.ljbus.cn 转载来自:庐江公交网|www.ljbus.cn 对于城市公共汽车,要求其要严格按照《合肥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核定票价收取费用并向乘客出具等额车票凭证,执行查验票证规定。城市公共汽车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未明码标价或者未按照规定票价收费及未提供合法有效车票的,乘客可以拒绝支付或者要求退回车票。 转载来自:庐江公交网|www.ljbus.cn 转载来自:庐江公交网|www.ljbus.cn 如果客运车辆被查实有3次乱涨价行为,交通部门将对车辆所属客运企业给予3000-5000元罚款,并将不良信誉记录存档。 转载来自:庐江公交网|www.ljbus.cn |